永和县2023年水毁修复工程(二次)中标(略) 公示日期:2024(略) 永和县2023年水毁修复工程(二次)经评标委员会评审,确定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,现公示如下: 一、评标情况 1.中标候选人
2.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
3.中标候选(略)
二、提出异议(略) 为体现招标投标活动中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,加强社会监督,现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,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投诉书,逾期不再受理,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:投诉人的名称、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;被投诉人的名称、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;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;相关请求及主张;有效纸索和相关证明材料。投诉人是法人的,投诉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公章,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。否则不予受理。如对上述结果有异议,请联系(略)。 联系人:(略) 联系电话:(略) 受理时间:上午8:00-12:00,下午14:00-17:00 三、(略)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临汾市交通运输局。 联系人:(略) 联系电话:(略) 四、(略) 招标人:(略) 联系人:(略) 电 话:(略) 招标代理机构:(略) 地 址: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111号世贸中心A座22层2210室 联系人:(略) 电 话:(略) 电子邮件:(略)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: (略)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: (略) |